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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[2022年第6号]

发布者:大庆政府网 2022-04-27

当前,国内、省内疫情形势仍严峻复杂。“五一”假期,人口流动、人群聚集将加剧疫情传播风险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疫情防控要求,从严从紧做好防疫工作,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健康、安全、祥和的假期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倡导市民就地过节、非必要不离庆,不前往疫情风险地区。确需离庆的,须提前向所在单位和社区(村屯)双报备,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离庆,返庆前要提前报备,返庆后配合核酸检测和隔离管控措施。凡不如实报备,经核查发现需实施集中隔离的,全部费用自行承担;造成疫情传播的,依法追究责任。假期返岗前严格执行健康监测要求,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岗。

二、倡导疫情风险地区人员非必要不来庆、不返庆。所有抵(返)庆人员要提前向所在单位和社区(村屯)双报备,在“城市入口”配合防疫工作人员,查验健康码、行程码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配合开展核酸和抗原检测。倡导入庆后居家健康监测7天(前3天居家健康监测、后4天自我健康监测),期间不聚餐、不聚会、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,并进行4次核酸检测(第1、3、5、7天)。

三、市内各类公园、景区、景点坚持“预约、限流、错峰”要求,严防人员聚集。各旅行社不得经营出入境团队旅游及“机票+酒店”业务,暂不恢复跨省团队旅游业务。

四、交通站场、商场超市、农贸市场、餐饮饭店、宾馆酒店、影院等重点场所、密闭场所严格落实扫码、测温、戴口罩和通风消毒、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,做好有序排队和场内外客流疏导,推荐无接触服务,避免人员聚集。

五、倡导移风易俗,“婚事缓办、丧事简办、宴会不办”,确需举办的,要履行备案审批程序。各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非必要不举办大型会议、培训及商务等活动,确需举办的,要按照“谁主办谁负责”原则,超过50人需报属地指挥部审批。

六、养老院、福利院、监所、强戒所、精神卫生机构等特殊场所继续严格实施封闭管理。社区活动室、棋牌室等场所暂不开放。

七、所有学校严格封闭管理,倡导师生员工及其共同居住者非紧急不离庆,假期结束后师生返校须经健康审核。各类托管班、小饭桌、自习室、看护室、阅览室、特长班、兴趣班等涉及学生和学龄前儿童聚集场所继续暂不开放,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继续暂停线下培训。

八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预检分诊、首诊负责制和“就医即检”“入院即检”,进入医疗机构人员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诊所、门诊部、村卫生室等非定点发热门诊严禁收治疑似新冠肺炎“十大症状”患者,药店禁售“退止两抗”药品。

九、货运、物流、快递配送、农贸市场、分拣中心、果蔬食品、地下商场等相关企业经营者、个体经营者都要认真履行防疫主体责任,监督从业人员主动配合30类重点人群定期核酸检测筛查,落严场所防疫措施。

十、请市民积极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,增强抵御病毒能力,动员鼓励60岁以上人群接种新冠疫苗,保护老年人身体健康,倡导各用工单位员工凭“钻石码”上岗,共筑免疫屏障。

十一、生产、加工、储存、运输进口货品、食品的企业和经营业户,要严格按进口商品防疫规定报备及处置。请市民谨慎从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网购、邮购商品,确需邮购的,须向属地社区(村屯)报备,主动配合落实防疫措施。应到正规的超市或市场选购进口冷链食品,选购时查看追溯码,接触和处理时做好自我防护

十二、党员干部、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市、县(区)下沉干部认真协助基层一线做好防疫工作。要带头遵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,做到“五个带头”和“三个尽量”、“三不聚”、非必要不离庆。

十三、市民应增强个人防护意识,坚持戴口罩、勤洗手、勤通风、常消毒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,保持“两米线”安全社交距离,不扎堆、不聚集,户外游玩要遵守春季防火、环境卫生、交通安全等规定,做好自己文明健康的“第一责任人”。 

        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2年4月2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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